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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公告)本校學生事務處諮商輔導組誠徵資源教室計畫約用輔導員,即日起至115年7月8日下班前寄達(郵戳為憑)或親送特殊教育學生資源中心(逾期恕不受理)。

發佈日期 : 2026-07-03

職務名稱

資源教室計畫約用輔導員

人  數

正取1人;擇優備取。

性  別

不拘

待  遇

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特教學生資源中心計畫報酬基準表」辦理,每月薪資為280薪點(新台幣40,432元/月)起聘,含勞健保、勞退,年終獎金另計。若已取得「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學士以312薪點(新台幣45,053元/月),碩士以328薪點(新台幣47,363元/月)起聘。

工作內容

(一)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及特殊教育學生資源中心相關輔導與行政業務。

(二)負責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理及個別化服務。

(三)規劃特殊教育輔導方案與各類主題活動推廣與辦理。

(四)配合協助諮商輔導組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及協助事項。

本職務為依「特殊教育法」、「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及「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聘用之專責人員,用以協助特殊教育學生心理、生活、課業學習及生涯發展、就業轉銜輔導等之辦理。約用期間為實際報到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為執行特殊教育學生資源中心計畫。本計畫如有延續,得視工作情形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報名方式

一、需要更進一步瞭解本校徵才資訊請參閱「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職員職缺」(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請先至本校全球資訊網→行政單位→學務處→公佈欄→徵選資源教室計畫約用輔導員公告→下載【甄選報名表】簽名及填寫。

三、以下文件請一律以電腦A4格式擅打,請檢送(1)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需親簽)。(2)前項甄選報名表(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請填甄選遷調報名表)。(3)履歷表及簡要自傳並附上近照一張。(4)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區/二、任免遷調/職員任免下載填寫)(5)畢業證書影本。(6) 有關證照或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紙本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特殊教育學生資源中心收(信封外請務必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特殊教育學生資源中心計畫約用輔導員」),另以電子PDF檔寄送至用人單位信箱(askycat@mail.nkuht.edu.tw),e-mail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資源教室計畫約用輔導員」。

四、聯絡人:許耀云輔導員,電話:07-8060505轉13306。

五、截止收件期限:115年07月08日下班前寄達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校特殊教育學生資源中心。(電子郵件則以寄送日期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六、經初審合格者,用人單位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另以電話、簡訊或e-mail通知參加甄試時間;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報名資格

一、基本資格及所需能力:

1.學歷需學士以上畢業。(應徵時須已取得同等學歷,國外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2.具Word、Excel等基本電腦能力。(須測驗)

3.基本公文撰寫能力。(須測驗)

4.具服務熱忱、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必列項目)

5.具英文溝通能力者為佳。

6.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曾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者。

(3)曾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或第25條規定處罰者。

(4)曾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7條規定處罰者。

(5)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適用對象,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二、專業能力及條件:

1 需具有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或已取得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者。

2. 具有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報名時須檢附以上證件影本,經面試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並試用期三個月,完成徵聘程序後,成績合格者後,始得正式僱用,三個月內,如遇缺則以備取人員遞補。

備註說明

(一)預定報到日期:115年08月01日。

(二)甄試方式:視報名人數擇優通知參與甄試,電腦文書常識20%、公文20%、主管面試60%,取最優前1至3名由校長面試後圈定約用人選。

(三)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00(一般工作時間),依本校現行差勤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本求才詳細資訊公告於「本校全球資訊網-->人事室網頁/求職徵才/職員職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五)備取人員:三個月內遇缺以備取人員直接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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