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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暨遊憩管理系專案助理教授以上或專案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技人員計1名

發佈日期 : 2024-10-15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休閒暨遊憩管理系)

徵聘師資公告

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專案助理教授以上或專案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技人員計1名專案師資初聘聘期1年,若學年度中途聘任者,預計自114年2月1日後,至該學年度7月31日止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 積極資格

(一)應必備條件:

1.應聘專案助理教授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至18條資格之一,專任(案)教師應符合技職教育法第25條「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之資格。

2.應聘專案助理教授級以上專技人員,應具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4至6條資格之一;具與本系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9年以上主管/副主管年資。

3.應聘專案助理教授以上者,應獲有國內外大學觀光與休閒遊憩管理或活動引導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具有豐富統計分析經驗。

4.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採認,應符合「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第4條。

5.教師資格審查及擬聘職級除須符合教育部、本校相關規定,另依本校「觀光學院新聘專任(案)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辦理。請參閱https://tourism.nkuht.edu.tw/p/405-1021-24427,c1349.php?Lang=zh-tw

(二)參考條件

1.近五年曾主持或參與科技部、國科會或其他公、私立機構專題研究計畫者尤佳。

2.具有可證明個人研究能力之成果者,如近五年管理類國際知名期刊。尤佳。

3.應聘者學歷之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一與本系專業領域相符尤佳。

4.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尤佳。

  • 消極資格(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請自行揭露,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應徵教師對本校之認識與自我期許、應聘聲明與承諾書、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應徵師資基本資料名冊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檢附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歷應聘者,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本校觀光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路徑:請至本校網站/學術單位/觀光學院/法規表件)https://tourism.nkuht.edu.tw/p/405-1021-24427,c1349.php?Lang=zh-tw

六、需檢附「活動引導學」、「休閒活動規畫與設計」、「服務管理」與本系專業課程相關之中文及英文授課大綱(包括課程名稱及18週教學綱要),共三門課程授課大綱。

七、符合必備條件及參考條件之證明文件。

肆、工作內容:

    一、擔任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指導學生學習、研究、批改學生作業及考卷、考核學生操行及其他教學、支援本系行政庶務、學生輔導考取證照、專題競賽、執行產學合作計畫、協助執行社區服務學習)。

    二、負有義務參與校內發展訓練活動並配合學校行政工作推動之需要,經首長視需要指派兼辦行政任務三年。

    三、另配合教育部雙語國家政策及本校中長程計畫推動雙語大學之需要,於受聘當學期應參與本校舉辦之全英語授課培訓講座及證照課程(EMI),並鼓勵隔學期開授全英語授課之專業課程。

 

   伍收件截止日及投遞方式:

收件截止日:113年10月29日止(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準)。

履歷投遞方式:

  • 請將相關報名、證明文件及應檢附資料,以電子PDF檔寄送至本校人事室信箱(personnel@mail.nkuht.edu.tw),副本寄送聘任單位助理信箱(cassiehsu@mail.nkuht.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休憩系專案教師」。
  • 擬聘教師資料表、應聘聲明與承諾書、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等文件仍應親簽後以電子PDF檔呈現;應徵師資基本資料名冊請提供word檔或odt檔供聘任單位編輯。
  • 「應必備條件佐證資料」及「須檢附資料」請合併為一個檔案並盡可能提供目錄並標示頁碼(如以多檔案呈現請於檔名標示清楚);非屬應繳交資料之補充資料,請於另一個檔案呈現。應聘履歷資料請以一封信件寄送,如一封信無法夾帶所有附件,可上傳雲端並提供下載網址,以避免寄送多封郵件導致漏信問題。

履歷投遞問題:請聯繫人事室秘書,聯絡電話:(07)8060505轉11101。

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聘任單位休憩系助理,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21401。

陸、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114131,聘任單位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

備註:

本校師資甄試作業包含試教(含外語授課)、面談、教學研究理念發表等,邀請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參與,並以錄影錄音作為評審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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