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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文化暨餐飲創新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計1名

發佈日期 : 2024-03-14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飲食文化暨餐飲創新研究所)

徵聘師資公告

壹、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

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計1名,專任師資初聘聘期1年,預計自113年08月0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

  • 積極資格

(一)應必備條件:

1.應聘助理教授(含)以上者,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至第18條資格之一,專任教師應符合技職教育法第25條「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之資格。

2.應聘助理教授(含)以上者,應獲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餐飲、食品、觀光等相關系所畢業博士學位,具有餐飲廚藝、飲食文化、餐旅觀光、食品營養相關之教學研究或研發經驗者。

3.能勝任本所相關課程之教學、研究、服務相關活動。

4.本所新聘教師需符合本校廚藝學院「新聘專任/案教師點數之要求」。

(二)專業領域條件:

1. 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五年應有一篇發表於之SCI(E)、SSCI、 A&HCI、TSSCI、THCI、ESCI、Scopus資料庫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或學術專書,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最近五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 一項各級部會計畫(如國科會(科技部)、農委會(農業部)或經濟部、文化部、教育部…等部會研究計畫)。
  3. 最近五年應有二件國內或國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相關比賽獎項。
  4. 最近五年至少應主持(限計畫主持人)一件學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業界科專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有具體成果可供審查。
  5. 具豐富業界實務經驗或具特殊造詣或成就,且有具體佐證資料可供審查。

2. 具全英語授課能力。(未來EMI授課情形將做為續任考評之條件)

  • 消極資格(未符合者應自行告知是否屬於下揭限制進用條件,續由本校查核)

(一)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

叁、須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應徵教師對本校之認識與自我期許、應聘聲明與承諾書、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應徵師資基本資料名冊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請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表格下載/任免遷調下載http://psla.nkuht.edu.tw/p/412-1015-280.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採認,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入出國紀錄〈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等,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得以查驗代替查證;檢附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歷應聘者,另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證照、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五、本校廚藝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路徑:請至本校網站/學術單位/廚藝學院/法規表件) https://rb.gy/dykh3

六、本校飲食文化暨餐飲創新研究所新聘教師資格條件檢核表(路徑:請至本所網站/最新消息/最新公告/飲食文化暨餐飲創新研究所新聘教師資格條件檢核表) https://fci.nkuht.edu.tw/p/406-1027-31469,r317.php?Lang=zh-tw

肆、工作內容:擔任教學、研究、服務及輔導等(指導學生學習、研究、批改學生作業及考卷、考核學生操行及其他教學、行政服務工作);負有義務參與校內發展訓練活動並配合學校行政工作推動之需要,經首長視需要指派兼辦行政任務三年;另配合教育部雙語國家政策及本校中長程計畫推動雙語大學之需要,於受聘當學期應參與本校舉辦之全英語授課培訓講座及證照課程(EMI),並鼓勵隔學期開授全英語授課之專業課程。

伍、收件截止日及投遞方式:

收件截止日:113年 3月28日止(以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準)。

履歷投遞方式:

  • 請將相關報名、證明文件及應檢附資料,以電子PDF檔寄送至本校人事室信箱(personnel@mail.nkuht.edu.tw),副本寄送聘任單位助理信箱(luhsuanjung@mail.nkuht.edu.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食創所專任教師」。
  • 擬聘教師資料表、應聘聲明與承諾書、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等文件仍應親簽後以電子PDF檔呈現;應徵師資基本資料名冊請提供word檔或odt檔供聘任單位編輯。
  • 「應必備條件佐證資料」及「須檢附資料」請合併為一個檔案並盡可能提供目錄並標示頁碼(如以多檔案呈現請於檔名標示清楚);非屬應繳交資料之補充資料,請於另一個檔案呈現。應聘履歷資料請以一封信件寄送,如一封信無法夾帶所有附件,可上傳雲端並提供下載網址,以避免寄送多封郵件導致漏信問題。

履歷投遞問題:請聯繫人事室秘書,聯絡電話:(07)8060505轉11101。

課程相關問題:請聯繫本校聘任單位 呂軒榕助理,聯絡電話:(07)8060505轉分機22101。

陸、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

甄試結果預計於 113 07 31 ,聘任單位以電子信件或電話、簡訊擇一告知。正式聘任與否,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

備註:

本校師資甄試作業包含試教(含外語授課)、面談、教學研究理念發表等,邀請校內各級教評會委員參與,並以錄影錄音作為評審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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