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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3-11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03月09日臺教人(二)字第1150024005號函、大陸委員會115年3月5日陸法字第1150400250號函辦理。

二、據案附大陸委員會115年3月5日函略以,旨揭查核人員範圍表係配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修正發布,及內政部刻推動民選公職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等,爰增訂「民選公職人員」類型及增列備註2有關民選公職人員定義。

三、檢附來文及影本各1份。

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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