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2-05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54200234號書函辦理。
二、有關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所載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一節,為利114年12月27日以前已經審定之退休人員瞭解相關作業方式及期程,爰再次公告俾利本校退休人員瞭解知悉。
三、檢附教育部115年1月2日、115年2月2日函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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