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大陸委員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 及宣傳海報各1份,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12-23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17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33388號函、大陸委員會114年12月16日陸法字第1140401522號函辦理。

二、依大陸委員會114年12月16日函略以,鑒於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於本(114)年11月27日修正發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往後我國公職人員候選人、政黨申請登記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之登記申請調查表,應包括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含領用中共身分證、定居證)及領用陸方護照之具結情形,並刊登於選舉公報,爰配合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刪除原備註2。

三、檢附來文及附件影本各1份。

教育部114年12月17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33388號函、大陸委員會114年12月16日陸法字第1140401522號函

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114.12.11修正版)

宣導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