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復以,原則同意本校楊政樺教授自109年8月1日起代理校長職務至新任校長就任時止。

發佈日期 : 2020-07-29

本校校務會議依規定推選楊政樺教授,自109年8月1日起代理校長職務至新任校長就任時止一案,業經教育部109年7月27日臺教人(二)字第1090100201號函復原則同意在案,請查照。